的灯。
法兰杰斯?约翰诧异,他们不是很久以前就去美国了吗?
噢,不,不是我们知道的法兰杰斯,是另一个法兰杰斯,佐-法兰杰斯,比你我知道的法兰杰斯要更麻烦,等你长大就知道了。那位夫人寻医问药,只想治好自己的女儿,我说了,别人把她当傻子,但她可一点都不傻,精得很,防备心也重。
老哈特利的手指在膝盖上弹着,继续说:她的母亲尽可能地说了她的所作所为,如果你在场一定会吓一跳,但我想她说的还不全面,还有保留。你还记得那个小男孩长什么样吗?
约翰转动眼珠子回想,深色头发,深色眼睛,很可爱。
老哈特利轻抚他的发顶,噢,是的,跟你一样,所以她才会打你。
什么?约翰云里雾里的,我不明白。
不管怎样那都是人家的家事,我只能跟你说,她不喜欢那个小子,又不能打他,而你刚好跟那小子有一样的发色和眼睛。
约翰这才知道,自己纯粹是倒霉。他有一瞬间在生气,过后却对她惦念不忘,她的容颜比他见过的女孩都要出色,独特。令他怅然的是,这辈子,他跟她只有这一面的缘分,祖父没能让她配合治疗,她们也不再登门拜访。
约翰十五岁时,战争早就打响,安魂会各个家族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微妙。他并不知道局势有多紧张,只知道有好多医生死了,在战争前线牺牲。他一方面觉得悲壮,一方面又觉可怕。老哈特利一改往日对他的宽容,在一天的清晨,将他从被窝里揪出来,扔进地下室,又塞了一套手术工具在他怀里,指着手术台上的新鲜尸体,意思明了。
你医术不好没关系,至少你要知道捅哪里会死人,懂吗?
血腥味弥漫着整个地下室,昏暗的光线里,老哈特利神情凝重,目光冷寂。
约翰深吸一口气,抱着手术工具走向手术台。
尸体还是温热的,胸膛染了一片血,子弹打穿了衣服,似乎还埋在心脏里。约翰看着他的脸,有点眼熟,好像是哪一家人的司机,但他始终不知道他叫什么,来自哪里。
两年后,约翰算是学有小成,自己很是得意,可比起其他医学世家的少年,他只有当护士的份,还是那种站在主刀医生旁边拿着手帕给人家擦汗的。
老哈特利算是有点安慰,因为过去每一天,他都咆哮着要把他赶出曾经荣光万丈的哈特利家族,约翰却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,不要跟人比啊,爷爷,人不能攀比,攀比是罪恶。老哈特利差点一口血吐出来。
出关的约翰迫不及待找那些曾经捉弄过他的家伙,见到的却不再是意气风发的少年,每个人脸上都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重。原来在过去的两年里,安魂会也在发生战争,艾维斯四世的长子上位,并控制了同父异母的弟弟们,同时,提携崇尚暴力的暗杀家族,但凡有一点异议,下场就是死。医生的地位已经大不如前了。
约翰终于知道,祖父为何要他知道捅哪里会死人。
杀手们的拳头和刀枪总是能一击毙命,充满威严和震慑力。
浑浑噩噩间,约翰注意到了一个人,不是医生也不是杀手,作为安魂会最年轻的高级成员,负责情报工作,拥有一家破落的侦探社的韦斯特。他注意到他,是因为他的妻子怀孕了,要找老哈特利手下的一个女医生做检查。
韦斯特是个好人,年轻英俊,举手投足间极具绅士风范。约翰喜欢他,开始去他的地盘上找他。他的侦探社虽然阴暗冗杂,不起眼,却是他年纪轻轻就成为高级成员的资本。他拥有别人没有的耳目,也就拥有别人没有的情报资源。他知道上流社会里每个人的秘密,也知道世界上发生过的,正在发生的,甚至是即将发生的事。
信息才是最重要的,韦斯特无所不知。
长时间相处下来,约翰对他产生了敬仰之心,也似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路,他要搞情报,做一个无所不知而与世无争的情报人员。
志向刚确定,约翰还没来得及为此做准备,一个突如其来的小生命便夺走了他的注意力。
从此约翰开始了自己的保姆生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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